卢氏县横涧乡照村原村党支部书记余泽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卢氏县纪委监委

横涧乡照村时任党支部书记余泽臣,在未告知该村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人员从乡村财务服务中心领取集体土地赔偿款135837.2元,用于支付给他人赔青款和偿还该村十二、十三组修路欠款,侵害集体群众利益。2020年3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泽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