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19个)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全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等。
2、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及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县管学校和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党群工作等。
3、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4、网络信息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为网络舆情收集、网络举报、案件管理、审查调查、电化教育等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构建工作平台;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等。
5、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爱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统筹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担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县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脏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7、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等。
8、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
9、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乡镇)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向监察对象或监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乡镇、县直单位及县管企事业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派驻机构(14个)
1、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3、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4、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5、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6、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7、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8、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9、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10、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11、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12、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13、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14、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派驻机构主要职责: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2.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犯党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违犯党政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股级以下干部违犯党政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3.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并提出问责建议。4.承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直属单位:
卢氏县纪委监委电教中心
卢氏县廉政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