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渑池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渑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渑池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批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优化全县政治生态,奋力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建议,是切实可行的。
大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始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坚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始终坚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忠诚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全县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大会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一往无前,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建设“五个渑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