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渑池县纪委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渑池县纪委监委

中共渑池县纪委

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县管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城关镇班村村原村委主任陈富来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2012年9月,时任城关镇班村村村委主任陈富来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次子陈某某名义伪造危房改造资料向城关镇村镇办递交,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2021年4月,陈富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果园乡西坡村原村委主任陈保川私自收取集体承包费和协调费的问题

2013年11月5日,果园乡西坡村村委与仰韶镇礼庄寨村村民杨某某签订西坡村下毛沟荒沟30年承包协议。时任西坡村村委主任陈保川收到荒沟承包费及荒沟内树木砍伐事宜协调费共计5万元后,未交村集体账户,也未告知其他村组干部,用于自己日常开支。后杨某某未承包成功,2016年,陈保川委托杨某某变卖自己所种烟叶用于抵顶2万元协调费。组织审查后,陈保川将3万元承包费退还杨某某。2021年4月,陈保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英豪镇西庵头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景才、村委主任何四生违规套取一事一议财政资金的问题

2013年经时任英豪镇西庵头村党支部书记何景才提议、村三委干部同意,该村以人畜吃水工程名义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用于村务开支,后何景才安排村文书何某某伪造相关材料,违规获得财政资金82000元。何景才身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何四生身为村委主任,对以上问题均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2月,何景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四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案例有的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有的私自收取集体承包费和协调费用于个人开支,有的虚报一事一议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这些行为反映出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无视群众利益,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强化担当作为,为民履职尽责。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教育引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形成自觉履职、积极尽责的好习惯,加快村级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切实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紧盯民生资金、“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共渑池县纪委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