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干部担当与组织担当双向奔赴

发布日期:2025-07-10    来源:组织人事报

近日,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相关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鼓励激励,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正在爬坡过坎,社会治理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迫切需要广大干部勇当“闯将”,在一线“冲锋陷阵”,也需要组织为他们“稳固后方”、当好“坚强后盾”。创新就要敢于突破,改革就要允许试错,开放就要放开手脚,如果一出差错、一有问题就求全责备、过于苛责,很容易挫伤干部积极性,让实干担当者寒心、泄气,引发和助长“躺平”之风,使事业发展遭遇挫折和损失。如果干部都“不敢试、不敢闯、不敢冒”,则可能导致“洗碗效应”,干得越多错得越多,最终人人选择明哲保身。淮安清江浦区案例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组织会为真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只要出于公心,即使出现偏差也能获得公正评价。

容错免责绝非纪律松绑,而是构建了一套更为精细的权责评价体系。在谢某某案例中,有几个关键判断标准值得关注:动机上是否“出于公心”,对象是否为“重大产业项目”,情形是否属于“容缺办理”,结果是否有利于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容错免责的边界框架。该地做法实际上是将“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具体化、可操作化,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种区分不是降低标准,而是提高了评价体系的精准度,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敢闯敢试敢担当。

建立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是对干部的正向激励,旨在引导干部做改革促进派、改革实干家、改革拓荒者,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在这起案例中,谢某某不仅被免责,还获得晋升,这种“容错+激励”的双重机制产生了显著示范效应。要将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设计。比如,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报备”制度,干部在推进改革攻坚前进行风险评估报备,为后续责任认定提供依据;完善“多维评价”机制,引入服务对象、第三方机构等多主体参与干部评价;设置“纠偏缓冲期”,对探索性失误给予整改机会。案例中特别强调谢某某违反的是《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说明红线底线依然清晰。容错的前提是干部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容错的目的是推动工作、服务群众,容错的结果是促进制度完善、防范类似风险。只有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一体推进严管严治和容错纠错,既坚决惩治妄为不为者,又坚定支持实干奋进者,才能激励“跌倒干部”重振信心、重拾干劲,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难免会有失误、差错。开展容错纠错,是化解干部“后顾之忧”、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顾虑的重要举措。当然,容错免责不等于无限宽容,更不能把“容错”演变为“纵容”。唯有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才能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担当实干、能闯敢干、干净能干蔚然成风。(张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