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整治“四风”问题针对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硖石乡三教地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三教地村给村干部违规发放2012年和2013年1-6月误工补助两笔,共计4320元;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三教地村以误工费用为名为回村开会的党员违规发放误工补助共计286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时任该村主要干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19日,经硖石乡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时任三教地村党支部书记何国千、时任三教地村村委主任高建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四风”之一。以上这起案例发生在近年,更加表明此类问题更具顽固性、反复性。究其根源,主要是“以前发、现在发”的惯性使然,其次是思想上不重视,自认为“问题不大是小事”“为大家办事是好事”,有的党员干部还存在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麻痹心理,甚至把所谓“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作为挡箭牌,想当然认为法不责众;有的党员干部“执着”于以“调动干部积极性、打开工作局面”的老套路,违规发放津补贴,拿“推动工作”当“免责金牌”,此外,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给违规发放津补贴提供了可乘之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敬畏。全区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善于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纪律敬畏,提升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切实自查自纠,坚决彻底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大家参与、人人得利,但做出决定的,一般是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对照3月份下发的“新衙门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实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对照负面清单列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2大块15类103个具体表现,常态化自查、整改和建章立制,对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有力保障,对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切实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作风转变。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盯紧“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督促党员干部履好职尽好责。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的党委(党组)严肃追责,在严惩责任人的同时,对相关监督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并予以追究。监督管好“钱袋子”,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步不松、半寸不让,以破除“四风”顽瘴痼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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