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纠正“车轮上的不正之风”,近期,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发改委农经股股长张毅、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张辉、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职工王朋等3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和区司法局张茅司法所所长王建华公务用车管理失职失责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毅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鉴于张辉、王朋违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且具有其他从轻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分别收缴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同时,王建华对其单位社工张建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致其违规使用公车,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华诫勉谈话处理,收缴张建中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并责令区司法局对张建中予以处理。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区纪委监委再次提醒,公车私用看似小问题,但其背后反映的是作风建设大问题。这4起典型案例,表面上看,是个别干部职工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实质上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作祟,是典型的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现。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把“节点”当“考点”,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坚决刹住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坚决抵制“节日病”。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真正做到共同发力、齐抓共管,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行动自觉。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开展明查暗访,采取技术手段,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履责不力的相关领导的责任,一律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