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对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陕州区纪委监委
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进一步巩固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张汴乡北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勋让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2012年至2014年11月,张勋让担任张汴乡北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召集村“三委”干部开会研究,以误工补助、奖金的名义,为村组干部违规发放补助39910元,其本人也参与领取。张勋让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勋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店镇新建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原店镇新建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向村干部发放工作补助,先后累计发放198000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新建村党支部书记张占文,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巷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该村村委委员兼报账员荆占民、时任监委会主任荆增忍、监委会主任兀社芳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表明,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在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中巧立名目、打“擦边球”,将“集体研究”当做“免责金牌”,是典型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无小事的思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敬畏,绝不能找借口,自开“天窗”或放弃职守。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实抓细,同时加强对单位干部的学习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促八项规定在我区落地生根。
三要保持清醒认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制度笼子越织越密,执纪监督越来越严,作风建设越抓越紧,“严”的氛围越来越浓。面对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自觉适应从严治党新形势,自觉守好纪律规矩红线,自觉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要严肃监督执纪。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区纪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点和突出问题,加强教育提醒,加大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违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重查处,不断营造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