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物资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陕州区纪委监委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9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陕州区物资总公司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8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物资总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物资总公司党总支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总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总支委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2020年5月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召开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总支扩大会议2次、干部职工全体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分析研究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党总支《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总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强,推动企业发展不够有力。党总支在推动发展上举措不多,解决职工遗留问题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物资总公司下属企业从1997年开始先后不到两年全部关门停业,90%职工下岗,企业20多年来连年亏损,至今已严重资不抵债,信访压力逐年加大。尽管形势不好,我们总公司机关这个“司令部”还在,党组织还在,我们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企业发展。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拓宽企业转型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党总支要围绕企业经营工作,有效整合党内外各种资源,合理推进经营转型升级。经常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职工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引导职工多渠道就业,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发展、服务发展的自觉性,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组织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高。一是党的意识淡薄,支部作用弱化。二是“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三是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1)关于“党建工作敷衍,党的意识淡薄,支部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党总支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党总支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区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党总支(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总支书记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整治“新衙门作风”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同时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效。

物资总公司党总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总支狠抓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并且对支部如期进行换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机关党日”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总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总支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总支重要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总支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总支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四是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制定廉政措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管,今后在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制度方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一是借款支付工资费用。二是无清单报销业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陕州区物资总公司财务制度整改完善落实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开辟新的收入来源,杜绝借款支付工资费用。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日常运行制度,严把凭证审核关,无依据、无清单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物资总公司党总支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区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党总支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反馈整改问题的全面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