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1月2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5月7日,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党的领导弱化,机构设置冗杂,人员管理混乱
1、反馈问题:党的领导与公司管理结构融合不够,存在党总支“边缘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性意识,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克服重业务轻党务的错误思想,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到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们通过改选,完善了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组织架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领导,发挥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了党的领导作用;三是我们将党员分解到各计量服务站,把支部建在基层,让战斗力凝聚在一线,确保站站有党员,把优秀的党员干部放在业务关键岗位上,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反馈问题:深化企业改革力度不够,部分科室职能重叠、“臃、冗、杂”,存在“因人设岗”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领导班子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研究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科学合理进行机关职能优化。我们撤销了巡察办、化验室和史家庄驻矿组,将业务并入相关科室;针对非煤办行业监管科、安全监管科职能重叠的问题,在向区委区政府和河南省非煤办汇报后,将两个科室合并,职能、人员并入区工信局,有效杜绝了科室设置“臃、冗、杂”和“因人设岗”的现象;二是针对内部科室调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劳务人员聘用等问题,我们严格按照企业规定,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利运行机制开展工作;三是计量服务站作为公司基层主要业务部门,由于工作性质特殊,突发事件较多,我们优化资源、科学配置、倾斜一线,保障一线岗位的人数需求,将工作时间调整为24小时轮岗,全年无休,并规定每个班必须由中层干部带班,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
3、反馈问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与公司业务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存在人事管理混乱,人员脱管和人员聘用不规范现象,存在劳务纠纷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统计职工基本情况,针对借调、挂靠、长期病、事假分类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到岗上班;二是强化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力。对于不遵守公司管理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切实解决了人员托管问题;三是规范人员招聘程序,凡是因业务需要招聘工作人员和聘用中层干部的,需召开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并报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备案,待其同意后按公司制定的《人才招聘方案》要求:优化招聘流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保障公司高质量的人才资源需求。通过各种措施,我们不仅解决管理不规范和人员脱管现象,有效消除了劳务纠纷隐患。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反馈问题: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们认真按照区委对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充分利用一月一次的“主题党日”和每周二、五机关集中学习,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凝心聚魄;通过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自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对照党风廉政工作标准,在具体工作上寻找突破,立即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修改,明确公司各科室、站、队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和公司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患未然,时刻保持廉洁头脑,确保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问题:党费收交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之前少交的党费,已经联系当时的负责人,重新核算后向区直工委如数补交;同时加强党费收交工作管理,统一采购专用的党费记录本,并要求各支部明确一名支委委员专项负责党费管理工作,规定每季度末之前收交党费,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交、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确保每名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的流程,规范发展程序和转正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对近年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并就相关问题向区直工委进行咨询,严格落实党员发展流程;三是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印制统一标准“三会一课”记录本,完善学习制度和批阅制度,强化检查督导,定期对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在支部会议上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
反馈问题:违规列支费用、报账资料不完善、会计科目列支不规范、未及时缴纳税款、未按规定执行转账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陕州区矿业总公司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对原有财务报销制度做了完善补充规定,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要求索取相关单函,杜绝无效票据,禁止白条列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报销人员完善手续;
二是对财务凭证进行筛查,发现问题,由相关经办人补充完善手续;
三是公司的所有费用开支严格遵循“申请—审批—支出—审核—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合理、规范;
四是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核算、申报、缴纳税款,对于少缴部分及时足额补缴;
五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化;
六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现金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按规定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整改结果: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