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原店镇情况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陕州区纪委监委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9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店镇及所辖10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巡察。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经领导小组批准,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原店镇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发展全局,聚焦党建主责主业,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薄弱,党员管理不规范

党委对党建引领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原店镇党委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济重稳定,轻党建轻监管的问题。

1.发展党员不严格。存在带病入党现象。查阅资料发现,镇党委在发展党员政审中把关不严,曾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或因殴打他人、酒驾被罚款的4名人员被发展为正式党员。个别在校学生异地入党。2015年6月,市场区支部违规发展在校大学生为预备党员。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2018年6月东一区在发展两名党员时,会议记录上无培养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环节。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登记表中,党小组长签名错签为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名字;郭家村党员张某档案中出现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不一致,个人简历出现逻辑错误,党员表决结果情况在会议记录、公示及入党情况介绍中的票数前后不一致。中区居委会常某递交入党申请书日期,与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出现逻辑错误。

2.党费收缴不规范。镇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谈话了解,2019年度机关党支部党费至巡察入驻时尚未收缴。党费收缴未按标准,存在漏交少交现象。镇机关人员朱某担任企业支部书记期间每年只交党费50元,未按实际工资标准交纳。中心校党支部两名党员月工资收入3000元以上均按0.5%的比例交纳。2016年北区党支部党费收交所有党员按每人每月2元交纳。老干部支部党费交纳不规范。该支部共20人,2016年仅1人交费60元;2017年交费300元;2018年交费170元;2019年交费267.5元;四年共交党费797.5元,平均每人每年交党费9.97元。巡察期间,巡察组向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截至巡察结束,镇党委共补交党费50974.41元。

3.党员队伍管理有漏洞。镇个别党支部存在“脱管掉线”现象。镇企业党支部于2019年2月撤销,原支部9名党员至巡察结束仍未纳入管理。存在“口袋党员”现象。2008年12月岔里村党员吕某从部队复原,2010年10月其党组织关系从原服役部队转出,直到2019年3月才将组织关系转入岔里村支部。个别党支部党员长期请假,管理松散。2019年中区居委会党支部党员37人,能经常性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仅有10人,除6名年老体弱老党员外,其他21名党员长期请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失管漏管。镇党委下辖流动党员支部有流动党员28人,2016年收缴一人党费126元;2019年收缴10人党费200元。

(二)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两个责任”履行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只满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只限于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但对相关责任和任务是否落实关注不够。镇党委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居委会)党支部签订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雷同,无党委盖章,无具体签订日期。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2012年8月,郭家村将村集体资金200万元借给陕县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每季度30日前付利息5万元整。该公司逾期2年9个月,从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分8次逐年将本金还清,仅支付利息40万元。郭家村集体大额资金借出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导致集体资金流失,群众利益受损,大额资金借出风险较大。  

2.压力传导不到位。镇纪委未及时通报上级纪委查办案件处理情况,2016年-2018年2名班子成员、4名机关干部受到区纪委党政纪处分,但未在会议上通报处分决定。2017年6月寨根村支部书记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按规定对绩效工资进行扣除。廉政档案初审把关不严,个别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不全,存在缺填漏填现象。案件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卷宗的封皮及目录空白,初核报告中,调查人员手写签名为打印。

(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标准不高

1.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不够,不能带头履行考勤制度,部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散。巡察期间,巡察组先后两次对原店镇机关、镇直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无故不签到,请假无假条,外出不登记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巡察组下发整改通知后,原店镇党委立行立改,成效明显。

2.报送材料不严谨。2017年公益林兑付花名册两次报送数据不一致;2019年6月30日,老干部支部党费收据显示267.5元,记账凭证显示2675元。

(四)资产处置、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领取、发放津补贴

1.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交。原店镇政府大门口东侧门面房年租金1500元以打印费抵顶;镇计生服务中心大厅年租金1万元未按规定上交。

2.集体资产管理运行不规范。原店镇新建村、寨根村将2015年-2017年度的集体退耕还林、公益林补贴款办理在个人名下,由个人领取国家补偿款后,再上交村组账上,用于村组日常开支。郭家村委2012年以228800元购买小型帕萨特轿车一辆,2017年4月以25000元的价格过户给村集体企业陕县兴农装卸搬运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该公司将此车以100000卖给硖石王宝成。购买处置村公车仅在党员活动日会议记录上简单记录,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导致群众多次信访。

3.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费用,2017年12月付派出所房屋修缮费用36631.75元;2016年12月付服务企业会计工资115000元。假发票入账,2016年3月付信访住宿费1958.5元,其中五份100元定额发票是假发票;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数额较大,查阅镇账目资料长期累计挂账274万余元,其中龙祥矿产品长期挂账860119.99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016年以来原店镇政府购买电脑、空调、财政所购置电脑、民政所老年公寓扩建等共计5777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4.无依据发放工资和津补贴。镇所辖4个行政村长期为党员干部、小组长发放额外工资、误工补助、福利补贴等,标准从每月50元到1500元不等。如:郭家村个别村干部存在领取工资外,额外领取党小组组长补助、打扫村委办公楼卫生补助、村委补助等3份补助。郭家村无文件依据为18名护林防火人员发放工资79400元,且村组干部亲属领取现象严重。

5.挪用占地补偿款。郭家村在殡仪馆和银龄乐园项目征地中,将一组、四组47户的占地赔偿款452692元,用于村民误工费、分红、交合作医疗等开支。

6.涉嫌重复报账。郭家村2016年9月25日、10月27日分别支付老年公寓彩钢瓦房搭建费用24820元,支出金额相同,后附会议记录一致,且未附施工合同,涉嫌重复报账。

(五)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办法不多,处理不力

1.蒙华铁路部分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2017年5月,蒙华铁路工程建设,经过寨根村,涉及到19户村民宅院拆迁,目前拆迁已完成,宅基地未落实,19户村民暂时在外租房居住。工程损坏寨根村10户村民的排水管道,汛期村民财产安全存在隐患。工程爆破造成新建村3户群众房屋墙体裂缝形成危房,未进行补偿,部分硬化面积未复耕、部分临时占地未付后续租金。

2.310南移工程部分问题协调不到位。2017年4月310国道南移工程开工,施工导致寨根村一、二组12户村民的房屋成危房、危窑,二组部分农户责任田裂缝,土地无法耕种,生产路无法使用,二次补征9.82亩的土地赔偿款至今未到位。工程造成新建村二组、三组、四组生产路被阻断,农业生产不能开展,工程方与部分村民纠纷未解决,临时倒土场占用土地面积80亩未复耕。

3.部分居委会“双气贯通”问题依旧存在。西区、中区等居委会辖区内居民供暖及供天然气问题至今未解决到位,居民取暖一直用煤火、煤气、电等,不方便且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较强烈。

4.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有欠账。部分居委会垃圾露天堆积,中转站靠近居民楼,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建设,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费收缴问题,要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的标准和时限严格执行。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和程序,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理念,遵守党章规定,坚持政治标准,严守发展底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点名道姓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镇纪委要积极适应“三转”新要求,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

(三)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镇党委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抓以上率下,严明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工作纪律,规范考勤管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要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监督自身存在的“四风”实出问题,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的效果。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原店镇镇要结合此次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摸排辖区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在集体资产监管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组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对各项支出要有凭有据。要加强对暂借资金的管理,建好借款登记台账,及时收回。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常态管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规合法,从根本上消除廉政风险。

(五)妥善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镇、村(居委会)两级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协调,做好与蒙华铁路、310南移工程施工方的对接沟通,排查梳理遗留问题,建立台账,拿出解决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销号解决问题,同时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同心协力,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要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补偿问题,利益纠纷,镇村(居委会)两级要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矛盾激化。要以生态环境整治为契机,积极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发动群众力量,清理垃圾杂草、清除卫生死角,使辖区环境干净有序,群众生活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