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渑池县纪委
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县管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仁村乡南坻坞村党支部书记李栓锁虚报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与时任村委主任张小军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013年3月,时任南坻坞村村委主任李栓锁召集村三委干部开会,提议虚报该村燕门山、东沟组道路硬化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后该村伪造材料上报仁村乡政府,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5710元用于支付村学校改扩建项目征地补偿款。2015年1月,时任南坻坞村党支部书记李拴锁与时任村委主任张小军擅自决定将该村集体资金不纳入乡村财务服务中心,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截止2017年12月该村共收到集体收入560000元、支出559771元。此外,李栓锁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李栓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果园乡石堆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朝军、原村委委员兼会计杨居财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015年至2019年6月,果园乡石堆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朝军、时任村委委员兼报账员杨居财未将村集体收入116859.8元纳入乡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小额支出经村干部商议、大额支出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后直接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村干部参观学习、村室装修等村务支出。2020年12月,杨朝军、杨居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果园乡涧新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年生、原村委主任王全友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005年10月至2008年9月,时任涧新村党支部书记王年生将涧新村结余财政拨付资金、从县移民局领取的各类拨付款、退耕还林结余款共计737067.18元,未纳入乡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且在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下,用于占地补偿款、学校教师工资、水电费、其他杂费等村务支出。2011年至2015年,时任村委主任王全友未将104535.3元退耕还林款纳入乡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直接将其中50305元发给村民,剩余54230.3元用于村务支出。2020年12月,王年生、王全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党员干部离群众最近,依法用权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上述三起案例有的虚报一事一议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有的违反村财乡管规定将村集体资金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有的在村集体开支中不设账簿程序乱,这些行为反映出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同时村级三资管理违纪问题易发多发,也折射出了部分乡(镇)党委和职能部门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这些问题的查处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坚决纠正损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群众利益行为的坚强决心。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增强讲政治、守规矩、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廉洁用权。
各乡(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快村级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切实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基层小微权力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协同推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全力推行“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制度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实的,要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进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切实为推进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