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20-09-02 15:54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现在开庭!”8月21号上午10点,睢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伴随着主审法官铿锵有力的宣示声和敲击法槌的警醒声,一场涉及商丘市法院系统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在睢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睢县纪委监委和法院系统党员干部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把庭审现场作为廉政警示教育课堂。看到犯罪嫌疑人克某坐上被告席,听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和被告人自我辩护,庭审现场观众鸦雀无声,每一名旁听人员表情都严肃凝重。

庭审现场,当公诉方提供完克某涉嫌受贿的所有证据后,逐渐还原了他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克某原是永城市法院一名法官,他利用审理涉黑犯罪案件的工作便利,收受他人8万元人民币,意图伺机为涉黑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庭审过程中,克某多次向法庭进行忏悔,“我知道错了,现在特别后悔,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组织,我认罪……如今受到法律严惩,追悔莫及。”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再到最后陈述,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让在场旁听人员不仅了解了案件过程,还从中认识到职务犯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通过被告人克某发人深省的犯罪事实和声泪俱下的忏悔,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教育和警醒。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身临其境,刻骨铭心地接受了一次非常严肃的党性教育和法治教育,深深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要始终如一、不忘初心使命,且行且珍惜。

“这次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看着一个系统的法官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警示教育深远,不言而喻,无论何种状况都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庭审结束后,睢县人民法院杨霞光感慨地说。

“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在于用身边人、身边事和法槌敲醒‘沉睡者’,敲打‘装睡者’,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睢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良杰说,“县纪委监委将不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面化,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项龙 黄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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