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对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2016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部分县(区)水利局所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出资入股xx公司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办理事项并收受钱物;多次从单位财务借用公款用于个人炒股,从事营利性活动;2011-2015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部分县(区)水利局主要领导打招呼,要求在相关项目中对某公司予以关照,帮助其弟从该公司获取“好处费”约94万元。其中,张军挪用公款从事个人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行为涉嫌犯罪。
张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弱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日前,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军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张军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军简历:
张军,男,汉族,河南省虞城县人,1967年6月出生,1986年9月参加工作, 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86年9月 在西安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入伍;
2006年10月 转业至商丘市水利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