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党校系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2012-02-23 00: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精神,深入推进浙江省党校系统教学改革,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今年下半年,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党校研究制定《浙江省党校系统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对全省各级党校进行了教学质量评估。 浙江省党校系统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标准,通过对各级党校的教、学、管等教学过程进行系统检测与考核、作出客观判断、评定实现程度,得到了各级党校积极响应。 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的设计全面规范。评估涵盖了班次学制、教学设计、教学效果、师资队伍、学员管理、制度建设、教学研究等7个一级指标。具体分为22个二级指标,包括招生计划、班次类别、培训数量、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课程研发、学习考核、教师培养、激励措施、教研论文等。在22个二级指标中又设置了40多个易于量化的测量点,每一细项的评估标准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置相应的分值,便于直观量化考核。 评估实施程序和步骤科学合理。评估采取自主申报、自查评估、检查评估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是各党校根据本地教学实际情况,提出申报奖项和类别,每个党校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项目创新奖。其次,各党校对照评估内容及标准的每项指标进行等级评定和评分,写出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再次,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党校共同组成评估委员会,从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0名专家,组成四个评估组,对全省 11家市级党校进行检查评估。最后,召开评估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各组的检查评估结果进行审议,投票产生教学质量优秀单位(获奖单位不超过参评党校的三分之一)。 评估检查环节周密有序。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考查各党校的教学质量,四个评估组在赴各地评估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领会好中央的精神。同时,集中解读《浙江省党校系统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统一评估尺度。到参评党校后,首先阅读各党校的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仔细对照佐证材料,掌握评估中的主要问题,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打分。评估检查分为六个环节,一是由各党校校领导介绍近三年来教学质量总体情况及下一步思路;二是由各党校教务处长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逐项具体介绍自查自评情况;三是评估组专家对评估报告和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询问;四是召开部分在校进修班、中青班等主要班次学员代表座谈会,了解学员对党校教学质量的反馈;五是评估组对参评党校教学质量工作进行评议,作出量化评估;六是各评估组将本组评估结论、参评党校申报的各奖项表格、自评材料、佐证材料等提交评估委员会,由评估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作出最后评定。 此次浙江省党校系统的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是继2008年以来该省党校系统开展精品课评比大赛、现场教学示范基地和名师评选活动以来,在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品质方面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浙江省党校系统将每2年进行一次精品课和现场教学示范基地评选,每3年进行一次名师评选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以此为标志,浙江省党校系统形成了一系列促进全省各级党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机制、制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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