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县实行乡镇纪委单列考核机制
2013-07-08 10:50 来源:

为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反腐倡廉工作目标管理,四川达县纪委监察局立足实际,突出“四性”,推行乡镇纪委单列考核机制,实现了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考核、有效激励。

科学设置项目,突出“实效性”。结合乡镇纪委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实效,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处理、查办案件、效能建设、惩防体系建设、“三项建设”活动等考核项目共3大项12个小项,明确了重点工作和加分项目,促进了乡镇纪检组织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量化考核标准,突出“操作性”。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制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自查表,细化成10个大项31个小项,各小项都量化为分值评定,实行基本分百分制;对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典型经验、信息宣传等工作加分奖励,对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未按时按质完成单项工作等扣减相应分值;委局各科室提供加减分项目查验依据,汇总加减分值,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统筹部门协作,突出“创新性”。打破纪委常委分片联系考核惯例,抽调直派县级部门纪检组长担任考评小组长,将全县62个乡镇分成7个片区进行交叉考核,按乡镇纪委书记人数20%比例确定“优秀公务员”人数,有效防止“人情分”、“面子分”现象。考评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考核评分,县纪委常委会再集体研究审定,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强化结果运用,突出“激励性”。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乡镇纪委书记履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2+ 3 模式,即总得分低于80分的乡镇,取消领导班子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目标考核前三位的乡镇纪委书记优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责成其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建议调离纪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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