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重视发挥监督作用 保证领导干部权力阳光运行
2012-05-24 18:37 来源:
近年来,商丘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监督作为预防腐败的关键性措施,重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在防腐反腐中的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强化责任制监督 在每年年初,市委主要领导与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科学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并将这一有效做法向下延伸,确保了全市防腐反腐工作责任目标“横到边,纵到底,无遗漏”;建立健全“一把手”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责任制情况;把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双审计”监督 在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干部审计工作,拓宽审计范围,增加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内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在坚持凡离必审的同时,逐年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2007年以来,共对65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双审计”,提拔重用12人,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3899万元,立案调查5起,党政纪处理7人,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强化党内制度监督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任用征求纪委监察局意见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撤换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结合商丘实际,制定出台了《商丘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共开展诫勉谈话30人次,对新提任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70人次。 四、强化电子监察监督 高起点、高标准地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真正实现了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以电子监察系统为载体,建立了电子党务、电子政务、电子厂务、电子村务和电子事务网络平台,实现了对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事务的“电子督办、电子查询、电子监察、电子催办、电子问效”。市本级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共发现行政事项办理异常202起,自动发放黄牌58个,红牌16个,发出督察意见及限期整改通知书101份;三级监察平台发现违纪线索148起,立案26起,政纪处理16人,组织处理115人,对20名责任人进行了岗位调整。 五、强化群众监督 建立了领导下访、领导干部预约接访、网上举报、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制度,畅通了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精心打造出具有商丘特色的《行风热线》精品栏目,创造性推出《行风热线—在现场》全新栏目,市四大家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坚持每月18日按时上线。近三年来,《行风热线》系列栏目共开办2035期,举办《行风热线-在现场》节目33场次,受理群众意见建议34000余次(条);在全省首家启动“商丘纠风在线管理系统‘马上就办’运行机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5475件。 六、强化人大、政协监督 坚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优化环境特邀监督员,并组织邀请参与“行风政风民主评议”、“执法监察”、“评议作风、优化环境民主测评活动”等全市性的重大监督和评议活动,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群众反映。目前,全市共聘请市特邀监察员、监督员61人,近三年来,共组织参与专项活动386人次,充分发挥了特邀监察员、监督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