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在全省率先推出在押人员酌定量刑实施办法
2012-05-24 18:56 来源:
  在押人员如果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就有可能获得轻判的机会。11月23日,中牟县公检法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将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   据介绍,《办法》将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分为好、一般、不好三个等次。“自觉遵守监规、监纪、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罪表现”等6种情形被视为表现好,“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等12种情形被视为表现不好,这些“好”或者“不好”的情形,将作为量刑时酌定从轻或从重的情节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中。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张建成说,按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其立法精神,将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表现与判决结果(裁定结果)联系起来,不仅不违犯我国的法律规定,反而赋予了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的动力与盼头,真正将执行监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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