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着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无干扰”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
2012-05-24 19:02 来源:
商丘市着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无干扰”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 近日,商丘市制定了《关于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的意见》,着力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全力打造全新的服务型政府形象,建立永久的企业发展战略高地。一是严禁“四乱”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各项检查,除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严禁各职能部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确需收费的,严格按照“三项清理”的公示结果执行,凡超出公示范围和标准的,企业可拒绝交费;严禁各级各部门对企业强制服务收费、集资、摊派和组织达标活动。二是认真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确保企业得到实惠。在国家、省规定的产业集聚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商丘市产业集聚区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并坚决落实到位,严禁优惠政策棚架、截留。鼓励有关职能部门探索尝试发展产业集聚区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三是加强周边环境整治,打造平安园区。对产业集聚区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集中排查,集中侦破,重点惩处一批,曝光一批,达到警示震慑作用。四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全程代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服务措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主管部门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要在原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30%时限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主管部门派人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办理;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据商丘市“两转两提”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