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4+2”工作法叫响全国
2012-05-24 19:08 来源:
  村党支部打算上马砖瓦窑场,村民们则看好面粉厂。听谁的?最后,村民以“破坏环境”为由,否定了村委会的投资项目提议。   村支部提议被村民否决   2005年下半年,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燕店村村干部们通过招商引资120万元,准备在村中的一块荒地上建砖场。   办砖场能给村子带来一些经济效益,前期的村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会审议都通过了。可村民们看好面粉厂。面对分歧,村干部牛正科选择了“4+2”工作法。   结果,在最后的村民代表表决时,65名代表交了40多张反对票。   “太不可思议了,在从前我会觉得不可能的。”牛正科直言,但“作为党支部,我们也得遵守‘4+2’工作法的规定”。   “4+2”工作法群众说了算   “这件事,老百姓真正有了发言权,真正发挥了自己的作用。”李姓村民说。当时投票时,他挺忐忑不安的,生怕最后上面走形式主义。   事实证明,最后,“4+2”工作法群众说了算。   “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4+2”工作法叫响全国   邓州市的“4+2”工作法引起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10月,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邓州市作为河南省唯一代表,介绍了“4+2”工作法对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2007年3月,中组部在郑州召开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邓州市就“4+2”工作法进行了专题发言。   2007年以来,河南省安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地组织部门纷纷前来邓州,学习运用“4+2”工作法取得的成功经验。2008年初,河南省委出台文件,把邓州市“4+2”工作法确定为全省范围内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并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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