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纪委的同志来村里巡查,发现我们在申报项目资金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了我们犯错误。”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汤健富,谈及镇纪委对该村公共服务项目的专项巡查时,充满感激之情。类似情景,自该市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巡查工作以来经常出现。
2011年,成都市按照“整合力量、职责明晰、监督有力、创新示范”的工作思路,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形成区(市、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对镇街、镇街纪(工)委对村(社区)的“两级巡查”模式。
该市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把改善、保障民生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作为重点巡查内容,着力抓好巡查准备、实施、分析汇总和督促整改等4个阶段。
在巡查准备阶段,该市有关部门依据被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组成人员、时间、要求、步骤和方式,适时发出巡查通告;巡查实施阶段,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汇总阶段,对巡查情况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巡查单位书面反馈巡查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阶段,被巡查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有关部门,3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并公示。
为强化巡查结果运用,该市将巡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采取函询、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或发出党风廉政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成其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质询、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住漏洞。
“巡查制度的建立与推行,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有机整合,使过去群众监督鞭长莫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难以制约等难题得到较好解决,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创造了条件。”该市金堂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冯炼说,该县去年对21个乡镇及部分村组进行农廉巡查,10个单位被通报批评,2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1人被免职。(成纪党 李伯胜 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