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建立区管干部责任档案
2013-11-18 10:59 来源:

为督促党员干部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干事创业,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出台《秦淮区区管干部责任档案管理办法》,努力探索约束、监督、问责的创新模式,把党员干部置于全面、有效监管之下,倒逼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主动提高,推动作风不断转变和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填补监管空白,扩大责任追究的覆盖范围。一是拓展监督管理范围。作为对现行干部监督制度的补充和拓展,以责任档案的形式,量化监督对象的目标完成、政策执行和规定落实情况,就工作作风、效率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把达不到工作标准、完不成规定任务、不能让群众满意等既构不成违纪违规,又构不成行政问责,处于制度监督“空挡”的10种情形纳入责任缺失范围,进一步丰富了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二是锁定全体区管干部。按照“因岗定责、因职定责、因事定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会同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记录全区800余名区管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做到客观、准确、及时。三是划出失职行为“高压线”。对区管干部可能出现的“未按要求或序时进度完成招商选资、重点项目建设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事项或领导批办件,未按要求完成”等失职行为进行分类梳理,涵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单位内部管理松懈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行为等多个方面,促使干部有效使用权力,杜绝“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强化刚性约束,注重结果运用的综合效应。一是强化监督刚性。明确规定区管干部凡发生一次责任缺失情形,记入责任档案;发生两次责任缺失情形,取消该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发生三次以上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依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实施问责。二是严格认定程序。规范失职报审认定程序,对干部存在失职行为的,由区纪委、监察局先行启动调查程序。调查完毕后,由调查小组提出责任缺失处理建议,按照要求制作《区管领导干部责任缺失呈报表》。经区纪委领导审批后,送达失职党政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并与干部本人见面,由其签字认可,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归入其个人档案。三是放大监督效应。将责任缺失与绩效考核、行政问责、干部任用挂钩,形成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责任档案在识别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功能。区委明确要求评先评优、调整干部时必须调阅责任档案,以此作为评价考察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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