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建立规范公务用车良性机制 今年购置实行“零增长”控制
2011-06-26 13:49 来源: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范 丽)市直单位一般公务用车限购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限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这是湖南省娄底市在近日召开的规范“三公消费”和推行公务卡改革会议上作出的硬规定之一。该市规范“三公”消费的第一刀,将砍向以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为主要症结的“车轮腐败”。

除实行上述“两限”措施外,该市同时规定,市直单位原则上不得配备越野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装饰。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除按规定程序报批外,必须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凡未经规定程序审批,单位擅自购置或超标准配备车辆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该市加强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的监管,对今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实行“零增长”控制,凡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过财政年度预算的,财政不追加经费。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公务用车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严禁分散使用管理,减少空驶、避免浪费;严格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节假日要封存停驶;严格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政府采购,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规范公务用车配备、降低运行成本的良性机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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