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
2012-07-17 09:29 来源:

    河北省保定市坚持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权力运行监控标准化为主线,通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促进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机构标准化。健全的机构和理顺的体制是开展好政务服务的前提。20089月,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同时加挂优化环境办公室牌子,纳入纪委管理,由纪委副书记兼任主任,明确担负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优化环境工作职能。各县(市、区)按照这一模式,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形成了“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统一”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管理标准化。完善的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基础。保定市按照“精简、统一、优化、标准”的原则,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方面的506项标准,涵盖综合管理、监督监察、考核评价、后勤保障、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等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注册登记等联合审批工作规则和程序,均作了详细规定,量化了标准。

    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的核心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加强对审批服务进行标准化控制,着力从源头上把好事项进驻的质量关。明确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部门及事项,统一事项办理的名称、条件、办理程序、时限及依据。坚持依法行政,清理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科学划分办件环节,逐环节明确职责、时限和标准,严格按流程实施,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服务质量的波动,保证了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技术标准化。信息技术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开发运行电子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预警监控系统并轨的电子政务网,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审批。运行电子审批系统,将权力运行过程转化成系统程序,确保了事项按时限、按程序、按标准办理;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审批每个环节进行统计分析,对每个过程和结果给予监督,实现了对事项办理和服务过程的实时监督;运行预警监控系统,将廉政风险、风险分级和防范措施等嵌入业务运行流程,随着事项办理自动预警提示,引导权力行使人正确规范行使权力,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

    考核标准化。考核评价是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保障。实施公开承诺,将43个进驻部门的386项审批事项的服务标准、内容、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信息,通过《保定日报》面向社会公开,并进行承诺,同时对践诺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政务服务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实施质量管理,运用网上监督、电话投诉、征求意见卡、满意度调查问卷、电子评价器等多种方式,增强群众的监督权,对审批服务质量进行及时评价,监督服务质量标准落实到位。坚持持续改进,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建立内审员审核制度,实施第三方质量管理认证,对于不满意、不合格的政务服务,制定有效改进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实施量化考核,建立了《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先进窗口评选办法》以及《年终考核评先办法》等标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占考核总分的20%,为政务服务质量更优、效率更高、群众更满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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