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在乡镇(办事处)建立村务监督服务中心
2012-05-24 18:34 来源:
为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近日,信阳市纪委和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所有乡镇(含办事处,下同)建立村务监督服务中心。 村务监督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村务监督服务中心设在乡镇纪委,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 村务监督服务中心主要职能:1.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安排、工作检查、工作考核等。2.服务职能: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等。3.培训职能: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4.监督职能:受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投诉,防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作为、乱作为等。5.保护职能: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纪、依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保护其不受陷害、打击报复。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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