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廉租房资格开始年审
2012-05-24 18:53 来源:
12月15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公告,廉租房保障资格开始年审,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年审期间未进行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房保障资格。 郑州市房管局廉租办的负责人说,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携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年审登记。 “经年度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经年审不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应当在10日内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有3个月的过渡期。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郑州市已累计有1522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补贴、租金核减、实物配租方式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