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狠抓执法办案 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05-24 19:05 来源:
7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顶烈日、冒酷暑先后深入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许昌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进行视察调研。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狠抓执法办案,狠抓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分别陪同视察调研。 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曹建明一行实地察看了学院的培训宾馆、图书馆和教学设施。他说,学院起步早、基础好、发展快,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在检察教育培训方面积累了好经验、好做法。他要求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在当前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增加教育培训任务,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地推进检察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从一般法律课程、讲座向多形式、多层次的岗位培训的转变。 在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许昌市检察院、省检察院,曹建明一行认真察看了检务公开办事大厅、办案工作区、视频接访系统、干警活动室、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亲切看望慰问了检察干警,听取了省委、当地市委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 曹建明对河南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河南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中原、加快中原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曹建明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抓落实是检验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政治态度、工作能力、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坚持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这两大课题上抓落实,见成效。要进一步查找和切实纠正检察机关工作中还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及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检察机关如何科学发展的思路,并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指导检察机关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 二是要在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上抓落实,见成效。检察机关落实好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又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上抓落实,见成效。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发展之基。要统筹兼顾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通过强化执法办案来加强法律监督,另一方面,必须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把自身监督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四是要在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和增强监督能力上抓落实,见成效。要严格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