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2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04-30 15:15 来源: 民权县

脱贫攻坚离不开作风保障。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顶风违规违纪。为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民权县王桥镇赵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施建生扶贫资金分配不公和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8至 2019年,施建生收到承包人张X昌支付给赵岗村委贫困户83座塑料大棚分红款,未按照承包人张X昌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分红,在扶贫资金分配上明显有失公平,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0月至今,施建生违反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民权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将赵岗村委光伏发电扶贫项目2018年收益的160664元,擅自用于与扶贫无关的村委基础设支出10763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2020年3月23日研究,决定给予施建生开除党籍处分。

2、程庄镇焦堂村党支部书记李振彬在扶贫项目实施之际收取群众项目款用于个人消费问题

 2011年4月,李振彬在向村民发放国家扶贫水泵时,违规向群众收取600元水泵钱,并将该款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4月8日,经程庄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李振彬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脱贫攻坚战“白热化”阶段,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更是“软腐败”不良作风的典型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越是接近全面胜利的终点,越要慎终如始、一鼓作气。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折不扣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保持上下合力攻坚态势,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民权县
  • 版权所有:中共民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民权县监察委员会
  • 豫ICP备13020693号  E-mail:sql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