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后行为失德失范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问题通报如下:
民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段洪亮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5月15日,段洪亮饮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经过和平路与治安路交叉口时,被民权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段洪亮饮酒后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700元。
2022年9月1日,段洪亮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民权县褚庙乡韩楼小学教师董念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7月1日晚上,董念忠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民权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董念忠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
2022年9月9日,董念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权县农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魏俊国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7月12日晚,魏俊国饮酒后驾驶电动微型轿车经过民权县工农路与车站西路交叉口,被民权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魏俊国两次无证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2500元。
2022年9月9日,魏俊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只是一句宣传语,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模范遵守。
上述3起酒后驾驶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法律观念淡薄,究其根源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不仅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而且严重损害党员、公职人员形象。
国庆佳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酒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抓敢管、真抓真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强化教育和防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要严查快结,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