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陵县纪委机关与宁陵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共有2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复议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宁陵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
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和重要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核文、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房管基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工作;协调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的新闻事务工作;负责综合舆情的监管、研判和处置工作等。
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和计划;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审查;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纪委牵头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承办宁陵县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员办公室)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分级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电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员办公室)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和信息查询平台的使用审批;统筹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出国(境)廉政审核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担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县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申诉复查复议室: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员办公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乡镇)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单位以及县委巡察机构中人事关系在县纪委的副科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及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乡(镇)纪委(监察员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规划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等。
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集中办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负责本中心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机构: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员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员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推进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推动驻在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廉政教育;根据县监委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驻在部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