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区纪委监察委会议组织安排工作水平,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类和审批
(一)会议分类
1、一类会议:区纪委全委会议,区纪委、监察委承办的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2、二类会议:以区纪委、监察委名义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
3、三类会议:以区纪委、监察委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由各部室、派驻纪检组提出的小型业务工作会议。
(二)会议审批
1、一、二类会议:经区纪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区纪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同意;一类会议须报区委批准,二类会议根据需要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2、三类会议:专项工作会议经分管书记同意后,报纪委常委会议或书记批准;小型业务工作会议,报分管副书记批准。
召开会议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多开小范围、小规模的安排、推进工作的专题会议。专业性会议应坚持开短会、开小会,参会人员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二、会议组织和分工
1、会议组织原则按照“谁主办、谁通知、谁签到、谁留档”的原则进行。
2、一、二类会议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等各项会务工作;干部监督室室安排签到;
3、三类会议由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组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签到等各项会务工作;会议签到花名册报办公室备案。
4、委集体学习或全委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干部监督室负责签到;
5、各类会议召开场所原则上均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需悬挂会标的,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6、会议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起草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通知,撰写、印发相关文件材料;
三、会间服务
会间服务由会议承办部室、派驻纪检组负责。
1、组织报到和签到,统计缺席、请假及替代人员等情况;
2、分发会议材料;
3、组织好会场,维持好秩序;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安排录音、录像。
四、会后总结
1、收取应收回的会议材料;
2、会议承办部室、派驻纪检组负责对会议缺席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必要时要通报出席、缺席情况;
3、将与会人员签到簿和所有会议材料收集齐全,梳理归档;
4、按照分工,认真抓好会议部署事项的监督落实、情况调度、上报反馈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