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4-02 10:44 来源: 夏邑县

清明、五一将至,为严明节日纪律,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清廉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曹集乡曹西幼儿园原园长靳某某违规发放福利津贴问题。

曹西幼儿园在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收取学生保育保教费时,擅自将每生500元的保育保教费提高至每生800元,共多收取保育保教费50100元,用于幼儿园日常费用支出。

2021年11月,靳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导员张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张某某任北岭镇派出所所长期间,收受郭某某人民币10万元帮忙协调朱某某打架案件,张某某收到钱后,并没有帮忙协调此事。朱某某被抓后,经郭某某妻子催要,张某某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8月两次退还10万元。

2022年1月,张某某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清明、五一假期将至,借回乡祭扫之机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易发多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纪委监委清明节前通报中明确的“八个严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形式,从严监督、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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