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随着一记沉重的法槌声落下,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安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孙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82万余元上缴国库。孙安手握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千方百计地为自己谋私利,本想要走上一条既当官又发财、既有名又有利的“致富路”,却将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
2007年5月,孙安任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随着工作中经手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从权力里“掘金”的想法越来越强烈。2009年,孙安在贪欲的驱使下,撮合从事绿化伐树工作的刘某某与其同学牛某某共同成立了洛阳某绿化工程处,牛某某和刘某某共同投资3万元,孙安在幕后利用分管绿化的职权便利为其承揽项目,以干股计算,按比例分成。
2009年至2010年,孙安先后将一些应急处置的临时项目以及区属绿地管护任务安排给其绿化工程处。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缺陷,孙安利用职权为其打掩护,同时在审批、验收程序上提供便利。2009年至2013年初,孙安为该绿化工程处安排各类绿化项目30次,累计金额172万元。孙安手中的权力被他运用到了极致。2011年,孙安欲在某楼盘购置房屋,和其合伙人双方“心有灵犀”,颇有默契,最终牛某某以其公司投资升值为名代付房款,房产落在孙安名下。
“欲不可纵,渐不可长。”贪欲之门一旦开启,不加控制,便会一发不可收拾。2013年,为了符合绿化养护项目的投标资格,孙安授意牛某某将洛阳某绿化工程处变更为洛阳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并在招标过程中以最低报价中标,顺利入围绿化养护项目,为后续承接涧西区绿化项目提供条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孙安利用建设领域任务散、时间紧的行业特点,以该公司中标企业身份作掩护,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程序,继续为该公司安排各类临时交办的工程项目,同时授意该公司在这些项目上提高价格,以便攫取利润。在该公司拿下养护工程后,孙安先后收到转账共20余万元;以孙安儿子的名义为孙安购买价值10万元的地下车位,并以孙安名义为其购买价值12.5万元的车位一个。就这样,这个绿化工程公司俨然成了孙安的“提款机”。
2019年5月,该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反映孙安违纪违法有关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孙安展开了调查,在留置期间,并对孙安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孙安逐渐认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压力逐年向基层传导,也曾感到震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想法占据心灵,也试图退回收受的钱物,但没有勇气向组织坦白这一切,最终酿成这个结局。”孙安悔不当初。
公私不分,处心积虑只为谋私利,机关算尽,明目张胆收受贿赂,孙安沿着自己精心设置的权力“致富路”一步一步走入了监狱之门,沦为了“阶下囚”。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孙安开始正视自己一直以来在思想上、行为上所犯的种种错误,并在忏悔书上连续写下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同事整整三大段忏悔,表示“深深地”“真诚地”悔恨自己所做的错事。但人生不是彩排,也不可能重来,年近花甲,凄然独坐高墙之内的孙安,追悔莫及却为时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