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1/12/24 09:30:03 访问次数:

12月2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旭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听取汇报后,方婷指出,本轮巡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改进方式方法,把握不同单位、不同领域的特点规律,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要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量。一要坚持政治标准,完善巡察报告。各巡察组要按照会议要求,围绕“三个聚焦”“三个责任”,运用政言政语、纪言纪语、巡言巡语,进一步修改充实巡察报告,把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画像画得更加精准。市委巡察办要抓紧起草常规巡察、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两个综合报告等材料,做好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和向省委巡视办报备的准备。二要坚持严的标准,严肃反馈移交。要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迅速组织进行反馈,把压力传导下去。按照“三移交”的要求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移交问题清单、反馈意见、问题线索,涉及意识形态、机关党建、重大项目、重点民生推进落实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要分别向有关主管或职能部门进行移交,凝聚整改合力。三要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要夯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要按照“五联审”程序严格把关,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四要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市委巡察办要围绕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巡察“后半篇文章”质量。


责任编辑: 许昌市纪委管理员
  • 许昌市纪委监委版权所有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1516号 豫ICP备18024834号-1
  • 技术支持: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总访问量:
    • “清风莲城”微信公众号: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