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巡察?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2015年8月,中央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是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市县党委借用中央和省两级巡视职能进行巡行察访,称“巡察”。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对于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视工作“最后一公里”在基层全覆盖意义重大。
巡察的派出主体是党委。《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各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体现的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县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巡察工作,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市县党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县两级党委的“小组”,巡察组是市县两级党委的巡察组,代表市县两级党委开展巡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巡察的定位是政治巡察。巡察,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从对象上说,政治巡察,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内容上说,政治巡察,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巡察焦点对准的是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通过问题找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被巡单位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巡察对象真正抓好党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
巡察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巡察是给党的肌体做体检,任务是聚焦发现问题。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县(市、区)党委巡察组对乡(科)级以下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监督,重点围绕反对腐败、端正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
巡察怎么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在具体实践中,禹州市委巡察机构注重从四方面入手。
打造过硬队伍。一是以政治学习练就“内功”,二是以业务培训练就“实功”,三是以纪律教育练就“硬功”,历练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作风过硬、素质一流的政治铁军。
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巡察工作制度。编发了《中共禹州市委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常用知识手册》,建立了《市委巡察机构工作制度》《市委巡察办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工作职责》《市委巡察办接待文明用语》等制度规定,确保了巡察工作有序化推进;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三是建立工作联动制度。四是建立干部考评制度。
明确巡察重点。一是明确任务重点,驱“蚊”灭“蝇”,形成震慑。二是明确对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注重方法创新。在统筹谋划上,注重把巡察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严格对照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所列48项内容,逐项查找突破,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成果怎么用?
围绕成果运用最大化,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出实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一点一滴地改,一件一件地改。
在发挥治本效应上讲实干。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针对禹州市首轮巡察中发现的6个方面突出共性问题和2015年以来许昌市委三轮巡察发现的10个方面突出共性问题,制订印发了《集中整治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的实施方案》和《集中整治许昌市委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推动落实到位,增强巡察成果的辐射性,扩大受益面。
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求实效。禹州市委书记王宏武指出,巡察绝不是简单的养不抓老鼠的猫,巡察的利剑作用一定要发挥出来,得为巡察立威,为干部立纪,为工作立规,“三立”的核心是为巡察立威。截至目前,禹州市首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立案12起,党政纪处分8人。
(来源:许昌日报 作者陈香梅 禹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