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个聚焦” 强化整改落实 我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 2019/11/14 16:43:49 访问次数:

全市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直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力协作,上下联动,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4个方面17项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聚焦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截止目前,8月30日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212名疑似辍学学生和88名建档立卡学生中,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建安区、开发区已经归零,建档立卡全部劝返复学成功。二是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特殊困难问题。市卫健委对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有扶贫任务的2084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排查中发现的4个没有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贫困村建立了台账,要求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新建改造任务。三是解决危房改造问题。市住建局梳理出“村清零”活动问题清单,已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再次开展排查工作。四是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长葛市、鄢陵县、建安区8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已全部完工。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工程量95%,目前已完工行政村56个,解决农村自来水人口9.6万人。五是纠正扶贫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认真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5个县(市、区)共排查1876个村,发现问题29482条,已整改完成20095条。

聚焦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是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92起,罚款金额114.29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321家次,查处问题11起,涉及金额13.68万元。市公安局办理食品药品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二是纠正义务教育阶段补助不到位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深入宣传资助政策,精准认定贫困学生,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加强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解决健康养老能力不足问题。市卫健委选取全市3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或科室,试点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目前,31家项目单位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其他3家正在进行主体建设。四是严查骗取医疗保障金问题。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3家,共处理违约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8家,其中约谈限期整改40家,通报批评6家,暂停服务协议2家,拒付医保基金11.31万元。五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6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六是纠正河湖“四乱”问题。市水利局在全市共发现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四乱”问题71个,截至目前,累计销号70个。

聚焦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一是整治农村低保问题。市民政局印发《全市民政行业系统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实施方案》,开展脱贫攻坚民政行业政策落实情况暗访调研,并对前期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实地核实。二是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问题。市住建局排查出全市辖区内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43家,通知1家未备案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及时进行中介备案,并督导30多家物业服务小区开展各类宣传工作。三是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市政府办印发了《许昌市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各配合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分工不断完善整改台账,细化整治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四是纠治行政执法不公等问题。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讯录和微信工作群,及时督导各相关单位认真排查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梳理问题29项,对梳理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了整改措施、进展时限和责任人。五是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问题。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已落实到位,通过“回头看”,共排查问题79个,已整改76个。市供电公司开展设备线路巡视90余次、树障清理300余棵、线路消缺30余次,有效预防用户停电情况60余次。市工信局协同市通管办针对贫困群众推出通信特定套餐,积极开展巡察保障通信畅通,新建6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确保农村公路正常运行。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开展户厕改造,累计完成13.9万户,占年度任务的92.7%。

聚焦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一是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市统计局印发了进一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2016年以来收到和制发的文件等进行自查,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和“跑数要数”现象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统计单位名录库内现有1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查,目前已核实80家,需年报退出6家,迁出1家50家重点服务业和能耗企业进行核查,对个别企业指标取数方法错误的问题予以纠正,确保企业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制定印发了《许昌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公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修订许昌市工业和贸易“三公统计”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力度,全市9个县(市、区)共抽取检查66家企业,暂未发现统计造假问题。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督促各地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及市委胡五岳书记指示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集中调研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力争让人民群众尽快感受到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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