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委巡察办:“巡后评估” 强化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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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 发布时间:
2021/12/10 10:05:33 访问次数:
“‘巡察后评估’制度实施后,明显感觉到大家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更强了。”谈起“巡察后评估”制度实施后的效果,建安区不少巡察干部这样回答。
为检验巡察效果、规范巡察工作、提升巡察实效,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近年来,建安区委巡察办不断守正创新,制定完善《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巡后评议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后评估”工作,对巡察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以铁的纪律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巡察工作区委放心、干部信任、群众满意。
实行“巡察后评估”制度是建安区委巡察办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春节过后,建安区委巡察办对2020年度第三轮巡察期间的2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后评估”,发放并收回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问卷595份,被巡察单位对区委巡察组满意度达100%,并搜集对巡察干部的意见建议7条,经梳理汇总后及时向各巡察组反馈,有力地促进巡察组工作更加规范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建安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建安区委巡察办将以“巡察工作规范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巡察干部“十不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考核,了解工作表现,征求意见建议,使巡察工作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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