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四项机制”促进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来源: 长葛市 发布时间: 2021/07/23 18:13:59 访问次数:

长葛市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政治要求,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改革,不断探索巡察整改新方法,形成了四项巡察整改促进机制。

一是建立“三清单两函一通知”工作机制。每轮巡察后,及时梳理汇总建立纪检类、党建类、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事项三类清单,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印发《关于通报巡察发现有关问题的函》,督促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印发《关于加强对问题事项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把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事项整改作为监督重点,督促事项全面彻底得到整改。机制实施以来,共建立清单80个,函件160份,通知80份。

二是建立整改联审联评机制。制定了《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联合审核把关和审核评估,当面提出修改意见和评估意见,督促限期进行完善,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机制实施以来,共对17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评估,提出评估意见130余条。

三是建立整改调研督导机制。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联合调研督导组,灵活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问责建议,形成震慑作用。

四是建立持续整改信息共享机制。在集中整改期后,市委巡察办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各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同时作为市委年底目标考评重要参考依据,做到信息共享、长效常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对15个单位通报督查整改情况17次。(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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