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案县审”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来源: 鄢陵县 发布时间: 2022/04/26 16:41:21 访问次数:


“该案件违纪事实个别认定证据不充分,个人身份文件提取不完善,谈话笔录制作不规范,请按照所列清单进一步补充完善材料后移送审理......”近日,鄢陵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一乡镇纪委承办的案件进行律案进行了审理,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审理反馈意见,该镇纪委迅速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最终通过审理。

近年来,鄢陵县纪委监委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以案件质量为重要抓手,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人手不够、查审不分、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国鄢陵县纪委鄢陵县监察委“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按照案件质量“二十四字”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统一审理分级处理、注意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积极沟通协商一致”四项原则,严把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关,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审理能力,全面实现“乡案县审”新模式,持续打通执纪审查“最后一公里”。

“‘乡案县审’后,审理室一个月平均要审理近10余件乡案,针对乡案任务重、力量不足问题,我们从全委四个个办案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监督执纪协作区中抽调审理骨干力量,对各乡镇案件办理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跟踪指导。”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于方介绍道。

除“乡案县审”后,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给案件质量上“双保险”,通过定期评查、不定期抽查、各办案室部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案件审查阶段的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程序手续等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反馈评查结果,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做到精准问责。

“‘乡案县审’是做到精准问责,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抓手,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多向发力,以基层案件为引领,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鄢陵县纪委监委  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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