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襄城县纪检监察大讲堂第四讲开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晓敏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专题辅导。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张晓敏围绕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内容,对《规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张晓敏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则》共十章58条,既明确了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和检举控告方式,又对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充分保护,回答了如何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等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规则》的学习贯彻执行,逐条逐句吃透精神实质,真正把握基本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于实践。
张晓敏强调,要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检举控告方式、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与义务、不予受理事项以及诬告陷害行为查处等《规则》规定内容,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检举控告,切实提升信访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实名举报控告受理告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等相关制度规定和时限要求,确保《规则》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落实。
张晓敏要求,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梳理信访件受理、研判、分办、监督办理、回复等工作流程,确保处理检举控告全流程都依规依纪依法,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加强对《规则》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规则》规范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要求和责任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分工,为严格规范处置检举控告工作提供了遵循。
为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围绕培训内容进行了闭卷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