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以来,新乡县委不断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交办、强化制度建设等措施,共受理信访事项118件,向被巡察单位交办整改事项60件,从中梳理问题线索57件,涉及科级干部6人,分别向县纪委移交47件,向县委组织部移交3件,向其他部门移交7件,震慑效果不断加强,也赢得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加强机构建设,配强巡察人员。省委启动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后,该县县委主要领导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组建巡察机构问题,确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一办两组”工作格局,全部为正科级规格。7月中旬,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选调了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8月份,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目前,县委巡察机构共有专职人员12人,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的8人。在县委首轮巡察中,县委还从审计、财政、司法机关抽调6名专业人员,充实到巡察组之中,发挥专业优势,不断使县委巡察工作人员专业专职。
二、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该县在巡察伊始,巡察办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贪腐问题”5个方面重点问题,开展函询30余次,并对函询情况进行分析,转交巡察组线索10余起,使巡察组带着线索针对性开展工作。两个巡察组采取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知情人、组织暗访等多种方式,直击病灶,精准发现问题线索57件,目前已移交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三、善用巡察成果,督促整改落实。该县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巡察组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中,大到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到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到位全部做到明确具体;县纪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共立案调查7起,涉及科级干部2人;县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基层党建问题、违规配备干部问题严肃督查,纠正违规设置镇长助理、局长助理问题11人;被巡察单位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共办理整改交办事项和线索60件,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警示作用不断得到加强。
四、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该县在首轮巡察前后,结合巡察实践,先后制定完善了《中共新乡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涵盖了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方式、工作权限、工作程序、成果运用、纪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并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县委巡察办还研究制定了《函询制度》、《信访事项办理办法(流程图)》、《问题线索办理办法》、《巡察工作应急预案》、《接访工作规范》、《巡察机构人员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等10余项制度,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有效规范了县委巡察工作的健康开展,常态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