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巡察村居工作组查阅村级账目,发现毡匠屯村21户群众欠交承包费305667元。”
“我们市委巡察组也发现镇党委对清产核资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4月24日上午,辉县市委第二巡察组和第三巡察村居工作组正在开问题碰头会。当天,市委巡察组向常村镇党委下发整改通知书,建议在全镇开展专项治理。这也是辉县市委探索尝试“乡镇+村居”巡察模式的一个缩影。
“乡镇+村居”巡察模式以乡镇为框架,以村居为支撑,综合考虑人员配备、地理位置、村居环境等因素,采取“大组带小组”的方式,即1个市委巡察组与2个巡察村居工作组同步进驻一个乡镇及所辖重点村同步开展对口巡察。
“乡镇+村居”巡察模式实行任务、时间、人员三联动,妥善处理“分”与“合”的关系,市委巡察组主要对乡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等进行监督,巡察村居工作组主要对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居)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同时,市委巡察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巡察村居工作组。
在发现问题上,通过核查乡镇、村居的关联性工作档案及财务账册,突出上下呼应、账实相证,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巡察乡镇为村居巡察营造良好氛围,村居巡察为乡镇巡察构筑底层支撑的“巡乡带村”“乡村联巡”工作格局。
在巡察整改上,对于发现的问题同时向乡(镇)村两级党组织集中反馈,明确乡镇村干部整改主体责任。同时,市委巡察办梳理巡察村居发现“共性问题清单”,督促乡镇党委组织未巡村居对标找差,开展“未巡先改”,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巡察成果转化。
截止目前,辉县市委已对55个行政村进行了政治体检,正在巡察29个行政村,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1个,立案8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