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村务不公开、“三资”管理混乱是诱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成为群众上访的首因。为推进村务公开,加强“三资”管理工作,牧野区高度重视,4月5日,区委书记靳新峰同志专题听取了关于开展“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区委区政府专门调整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落实“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坚决执行和落实有关办法,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力以赴推进基层基础制度落实,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权力,打通镇(办)、村(社区)落实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牧野区纪委于4月7日上午,专门召开农村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动员大会。全区各镇(办)、村(社区)、民政局、财政局、农林畜牧局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动员会对全区村务公开、“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意见、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会上,民政部门明确了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监督机制;财政、农林畜牧部门明确了“三资”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各项资产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部门是监督的再监督,负责查处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会议强调各镇(办)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日常监管责任。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红云指出加强村务公开,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农村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区各单位要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协调配合,开展好监督检查,把加强三资管理、推进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张红云书记要求首先要抓工作进度。村两委和监委会是村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实施者,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迅速将活动安排下去,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村务公开的标准、要求,将村资产、资源、资金晾家底、晒清单,第一季度应公开的内容,在4月底前全部认真、详细地公开到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农林畜牧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5月1日起,按时间节点要求,逐村逐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村务公开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切实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其次要抓责任落实。区直单位和镇(办)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到人。各镇(办)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检查制度,把检查工作贯穿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全过程,及时掌握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村(居)整改到位。村两委会要认真对本村村务、资源进行梳理,及时公开,村监委会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群众把好关、理好财。区民政局、财政局、农林畜牧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对各村、镇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听取群众反映,督促镇(办)和村(社区)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要建立完善评比评价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排名,推进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常态化运行。最后要抓建章立制。各镇(办)要抓制度建设,确保内容制度化,公开频次制度化和完善村务公开、“三资”管理考核制度,使“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工作落实真正形成常态,不断强化制度制约能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民主权益,提升群众反腐获得感,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牧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凝聚正能量、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