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是警示灯,一针见血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要求立行立改,列出问题清单,以支教队伍管理为切入点,制定完善两项制度23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8月10日,辉县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该市教体局仔细查阅着工作台账,教体局负责人刘建国详细介绍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该市纪委监委对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按照“谁建议谁督查”的原则成立督导组,由包联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组长,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协作监督,通过电话回访、组织约谈、书面报告等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过筛子”,形成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事事有回音、条条有落实。同时,将建议书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我们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类行为、治理一个源头、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该市纪委书记刘宇表示。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向13家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4份,提出工作建议43条,督促监督单位完成整改问题65个。(侯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