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纪委“亮剑”开始行动

2016-04-15 16:06 来源: 未知
4月14日上午,牧野区纪委召开“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各镇(办)、局委行政一把手、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及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剑锋安排部署了“亮剑”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办)、局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在“亮剑”行动中,重点做好低保、惠民培训和土地征收补偿款问题。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宁晖强调,各镇(办)、局委班子要统一思想、落实活动部署,方案中要明确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要深刻认识“亮剑”行动的必要性,在工作思路上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五账工作法”;二要在监督检查上坚持“五查五问”;三要在问题整改上坚持“五个区别对待”。按照实际工作中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为“亮剑”行动的全面落实保驾护航。
和平路办事处及早行动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和平路办事处以积极的态度,及早动手,严密组织,以整治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粮食直补资金管理、聘用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办事处纪工委与组织办、财政所、农办、民政所成立了“亮剑”行动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分解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要求各部门、村充分认识开展执行亮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亮剑”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牧野区民政局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区民政局局长尚继先第一时间在会上传达了《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并将“亮剑”行动贯彻落实到低保工作中。二、低保工作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允许对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擅自批准其享受低保待遇、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拒不审批或者无故拖延审批。三、不得截留、克扣低保对象待遇、或挪用、挤占、滞留低保资金。四、区民政局将成立专门纪检督导组,针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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