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泉区纪委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7-10-31 17:30 来源: 凤泉区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强力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委会副主任都新利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4月,都新利以李士屯村委会的名义向凤泉区扶贫办申请扶贫开发到户增收奶牛养殖项目。都新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村委会的名义组织虚假招投标,使其自己名下的养殖公司中标,并在没有实际购买小牛犊的情况下,以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到户增收项目资金19.7万元。2017年10月,区纪委给予都新利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镜、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乡村,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扶贫、民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运用好 “四种形态”,紧盯“小微权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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