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区委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12-29 10:10 来源: 凤泉区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21日对凤泉区司法局党组进行巡察,我局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照单全收,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三个月来,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具体整改情况

(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党务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按照每年1月份工资标准计算出每名党员的党费,党费全部按照进位制进行收取,每月10日收取党费。3月、6月、9月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5月26日、6月29日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所有参会党员进行签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会议签到要求,规范会议记录。

2.党建引领促业务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在年底开展民主评议,通过自评、互评的方式,评选出优秀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党支部认定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并经党支部填写认定意见后保存。开展基层党建提升行动,强化阵地作用有效发挥,在大块司法所建设党建阵地。

3.以党建带动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 “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对司法行政队伍顽瘴痼疾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排摸,经排查未发现问题。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安装人脸识别机,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进行打卡,建立因公未打卡情况台账,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今后借调人员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4.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注重于会议主题相结合,分别在2022年1月24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2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相关要求,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5.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3月4日、6月29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各司法所负责人向班子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确保联席会议成效。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考核主要内容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说明。

6.内容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健全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工作台账,信息发布前供稿股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初校,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复校,分管领导进行最后终审终校,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区政府对面广场设立法治游园,“宪法书”主题造型上“宪法宣誓誓词”更新成宪法修订后内容,并且对法治游园的宣传内容进行了核查修改。

(三)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重点业务推进乏力方面。

7.法律援助工作缺乏监督。

整改情况:建立“双审批、双签字”制度,杜绝发生一人审批现象。其次,规范审核案件卷宗材料,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采用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及时发现案件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从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律师把援助案卷整理后上交援助中心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标准进行补贴发放,今年1-9月共发放补贴98100万余元。

8.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到位,以案促改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从6月份开始,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重新梳理,尤其是关于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组织专人对工作档案进行审查,针对档案中的问题开展了2次专项会议,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审批严格、流程规范。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区社区矫正规范化工作流程,以文件形式形成具体的工作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

9、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管理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设立轮流值班负责制度,安排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当天除了提供现场咨询并负责“凤泉法援”的后台回,及时对群众的线上咨询进行解答,提高了便民服务的效率。在每个服务窗口放置服务评价器,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价。

10. 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现在每张票据有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11. 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公车使用管理,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加油维修登记台账;业务股室使用公务车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落实“三项禁止”即禁止无证驾驶车辆、禁止无登记使用车辆、禁止超范围路线使用车辆,乡镇司法所矫正服务车辆由各所所长安排使用,局办公室落实监管和统一维修。对7.20水灾三辆电动车已报废处理。

二、下步打算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卢书达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学习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听取各股室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乃瑞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2.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区派驻纪检组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措施、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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