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5-12-20 21:50 来源: 红旗区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进驻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12月1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八巡察组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进行了沟通,传达市委关于提级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本轮提级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会上,市委第八巡察组副组长金立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八巡察组组长刘同福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路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八巡察组全体同志,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金立胜指出,本次提级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四个聚焦”,结合区级纪委监委机关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重点查找政治偏差。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的检查。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检查。三是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检查。四是加强对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检查。此外,对反映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管理的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刘同福强调,本次提级巡察是市委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彰显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大家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级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提级巡察是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市委巡察全覆盖的具体实践。要全面审视被巡察单位在政治忠诚、政治立场和政治担当方面的表现情况,紧盯政治生态、政治功能作用发挥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红旗区纪委监委机关深化自我提升、自我革命,发挥好标兵示范作用。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支持配合巡察的主动性积极性。区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做好表率,持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期间,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巡后要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推动全面整改,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三要严格约束管理,为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巡察干部要规范履职尽责,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标尺,客观准确地报告问题。要切实恪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内部监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要发扬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巡察干部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路勇表示,本次提级巡察既是一次严要求、严纪律的政治体检,也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实践指导,全体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把接受市委巡察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改进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密切配合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落实巡察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根据巡察组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障好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要把这次提级巡察作为加强党性、转变作风、提升工作的良好机遇。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一定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做到责任明确、立行立改、对账销号,着眼长效、举一反三,努力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20日,主要受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共设立以下信访渠道:

一、联系电话:18337308616(接听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短信接收:18337308616   

三、电子信箱:xxxcjb6@163.com

四、邮政信箱:新乡市华兰大道市委党校(市委第八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五、联系信箱:在红旗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信访接待大厅、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办公地点设置市委巡察组联系信箱。

六、码上巡: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在手机上进行问题反映。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8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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