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纪委严格落实“三强”“三能”“三敢”干部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四个带头”,争做“四个标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带头锤炼党性,争做忠诚坚定的标杆。强化党性观念,采取中心组学习、每周例会、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8场次,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参观大别山红廉文化园,重温入党誓词,缅怀原省纪(监)委书记刘名榜丰功伟绩,增强党性修养,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
带头增强本领,争做担当尽责的标杆。组织全员参加为期6天的市纪委学习培训班,开展为期3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聆听报告27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系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知识,刑法、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典型案件观摩会,剖析案例6件,以案示教,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展示作为、争当标杆。
带头强化作风,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明确“十个严禁”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提醒暂行办法,对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强化自我约束,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严格监督执纪审批程序和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灯下黑”。
带头严格自律,争做清正廉洁的标杆。让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一零”思维,只要廉洁上出问题,一切都归零。开展家风助廉活动,明家规、严家教、正家风,自觉将不正之风拒于家门之外。坚持典型带动,评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反面典型教育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