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村级管理乱象、遏制“村腐蝇贪”、防止村级“微腐败”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新县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一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厘清权力边界。县纪委将村(居)“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组织17个乡镇(区、街道)和组织部、财政局等2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农村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搜集整理村级组织权力事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选取新集镇、郭家河乡等4个乡镇作为试点,边实践、边探索。组织编制《新县村(居)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囊括村级重大决策、村(居)财务及“三资”管理、脱贫攻坚等9大类,涵盖村(居)“三务”公开、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农村低保申请办理等30项权力,厘清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的内容。
强化权力监督。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20余次,入村宣讲300余场次,发放口袋书3万余册,各村(居)以图解或漫画的形式,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让“小微权力”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上级监督、巡察监督、村监会监督、群众监督等立体监督模式,将监督工作纳入“小微权力”运行全过程。制定《新县村(居)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为“小微权力”实施提供纪律保障。出台监督考核办法,激活乡镇和县直部门监督力量。投入40余万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红城微权”专栏,开通手机APP,群众随时随地就可通过互联网、手机查询村务情况,实现了群众监督零距离。
一切为了群众。村级“小微权力”实施以来,全县各村(居)共办理事项21312件,九大类30条权力事项公开率达到100%,纠正和规范“三资”管理经费支出186.5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村干部“照单操作”用权,群众“按图索骥”办事,实现了“办事按流程、不用找熟人”。群众还可以对照流程图,直接查询事务办理的具体步骤、时间期限等,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干部、群众之间信任度大幅提升。同时,通过公布权力清单,公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结果,倒逼村干部规范用权,筑牢了村干部廉洁履职“防火墙”,基层党风政风持续优化,群众获得感节节攀升。(新县纪委 岳锋)